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规定

作者:发布时间:2014-12-10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规定,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应办理退休手续。但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本单位编制和本学科高职岗位限额允许,本人同意,上级机关批准,可延长退休年龄。

一、延长退休年龄高级专家范围

在一线从事专业工作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二、延长退休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须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和科研业绩突出。

2、所在单位应在编制内有实岗,且该单位缺乏教学科研骨干。

(二)申请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女性专家,系部门教学需要,本人工作出色,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自愿,可申请延长退休年龄,但不能超过60周岁。

①本人教学工作出色,近两年教学工作评价均为优秀等次。

②正承担教学教改项目

③正主持教育厅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

④近两年年均横向科研项目到账金额不低于20万元

⑤近两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

2、年龄达到60周岁的高级专家要求延退,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专家称号,如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省级以上教学名师或其他相应级别的优秀专家称号。

②正在主持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③近两年年均横向科研项目到帐金额不低于40万。

④近两年以第一作者在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SCI、EI、CSSCI检索源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⑤学院工作特殊需要。

三、申请程序

1、申请延退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前半年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及延退时间等,同时填写《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部门应认真核实申请人提供的情况说明,在表格上签署明确意见,报送组织人事处。

3、组织人事处提交学院研究,同意后按规定上报审批。

四、其它规定

1、经学院讨论同意延退的人员,以上级部门正式批复为准。

2、每延退1次最高期限为2年,如需继续延长退休时间,可再次报批,但延退人员的最高年龄不超过65周岁(管理期内的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最高不超过70周岁)。

3、延退人员纳入学院在职人员日常管理的范畴,应按质按量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参与学院的年度考核及各种业务检查,对考核或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学校将中止聘任,办理退休手续。

4、因健康原因,本人可随时提出退休要求,随时办理退休手续。

5、横向科研项目到帐金额由计划财务处认定;科研项目及发表论文署名单位须为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项目、刊物级别由科研处认定。

五、如本规定与国家相关政策有冲突,以国家政策为准。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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