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实施学校人事管理相关制度;

2.牵头开展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做好优秀师德师风团队及个人的培育;

3.负责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人才引进、人员选聘等相关工作;

4.负责学校一般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学校人员岗位聘用及聘期考核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年度考核及绩效考核工作;

7.负责人员岗位变动(调(流)入、内部交流、调出、辞职、退休)、劳动人事关系管理和职工违纪处理工作;

8.负责学校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校教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核定及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职工的保险、福利工作;

10.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1.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12.负责学校高级专家队伍建设及管理服务工作;

13.负责制定和完善教师发展相关制度及教师培训体系,归口管理全校教职工各类进修、培训与能力提升工作;

14.负责建立校级教职工荣誉体系,统筹设置全校教职工各类奖励、奖项,举办教师节大型表彰活动;

15.负责组建教师交流平台,承担青年教师联合会秘书处工作,为青年教师成长做好服务;

16.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

17.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8.负责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19.协助党委组织部开展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

20.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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