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工作负面清单
1. 开展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科研伦理规范的科学技术活动。
2. 采用抄袭、剽窃等方式侵占他人科研成果或项目申请书。
3. 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结论、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
4. 买卖、代写论文或项目申请书,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5. 以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活动审批,获取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6.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信息或票据,虚报、冒领、挪用或违规转拨、转移、列支项目资金。
7. 违反奖励、专利等研究成果署名及论文发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