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学行为负面清单
1. 通过课堂、讲座、信息网络等渠道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妄议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或发表、传播错误观点。
2. 无正当理由不承担分配的教学任务和不参加集体教研活动。
3. 未经批准擅自调、停课;随意变更上课时间、地点、班级、授课教师、课时等教学安排;无故上课迟到、提前下课。
4. 授课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引用格调低俗的图片、音视频等。
5. 不履行课堂教学主体责任,敷衍教学;不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授课,上课期间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的活动,对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监管不力。
6. 在实验、实习、实践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活动中不按规范指导、采用“放羊式”管理,导致教学质量和论文(设计)质量差,或造成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受到损害。
7. 违反考试(评卷)管理规定,影响考试(评卷)公平、公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