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职工意外综合保险

作者:发布时间:2015-09-24浏览次数:

在职职工重疾及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介绍及理赔程序如下,保险期限一年(2016.7.29-2017.7.28)。

一、保险责任介绍

保险责任

保额

意外身故保险金

15万元

意外残疾保险金

15万元(按残疾等级比例给付)

意外医疗保险金

3万元(扣除自费药部分后进行报销)

意外伤害事故住院现金补贴

250/天,最多180

重大疾病保险金

15万元

(无观察期,包括但不限于保监会认定的重大疾病之一)

疾病身故保险金

15万元

(无观察期,与既往年度重大疾病保险金不累计赔付)

飞机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100万元(与意外身故、残疾保额累加)

火车、轮船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50万元

(与意外身故、残疾保额累加)

汽车意外身故保险或残疾保险金

20万元

(包含营运车、校车、校方租用提供给职工的合法营运车辆、员工乘坐网约平台出行车辆(类似滴滴和UBER等)、及自驾车风险,与意外身故、残疾保额累加)

1、被保险人如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仅指按照劳动法和国务院规定在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的休息时间,不含调休和其他福利休假,具体时间以国务院办公厅当年公布的节假日安排休假日期为准)期间造成身故或残疾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为30万元/人,意外残疾保险金额最高为30万元/人,根据残疾比例赔付;

2、当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必须在ICU监护治疗的,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6万元,在ICU监护治疗期间的意外津贴按照500/天赔付;

3、除意外身故和残疾外的其他各项保额,保险人按照以上表格所列承担保险责任,合同内容与条款不符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4、未尽事宜适用于《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团体收入保障保险条款》、《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B款)条款》、《平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平安附加新增重疾保险条款》、《平安附加团体疾病身故保险条款》、《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二、保险金的申请

1、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的申请

□保险金理赔申请书

□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明。

□申请人法定有效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公安部门或乙方认可的医院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申请残疾保险金不需要提供)。

□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申请人需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申请残疾保险金不需要提供)。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申请残疾保险金不需要提供)。

□乙方认可的医院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申请身故保险金不需要提供)。

□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2、意外医疗保险金的申请

□保险金理赔申请书

□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明。

□乙方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医疗病历及相关检验报告。

□申请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3、意外伤害事故住院现金补贴保险金的申请

□保险金理赔申请书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乙方认可的医院出具的住院及出院证明、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医疗病历及相关的检验报告。

□申请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4、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申请

□保险金理赔申请书

□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申请人法定有效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被保险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能够证明符合约定重大疾病定义的乙方认可的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书、医疗病历、检查报告及其他医学证明文件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法医鉴定报告。

□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疾病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保险金理赔申请书

□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申请人法定有效身份证明及与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公安部门、乙方认可的医院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6、飞机、火车、轮船、汽车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的申请

□保险金理赔申请书

□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申请人法定有效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公安部门或乙方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申请残疾保险金不需要提供)。

□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申请残疾保险金不需提供)。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申请残疾保险金不需要提供)。

□乙方认可的医院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申请身故保险金不需要提供)。

□承运人出具的意外身故证明。

□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7、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受委托人应提供申请人亲笔签字的理赔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8、以上保险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将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但出现不可预知的新情况除外。

9、关于理赔时效的约定

自被保险人提供完整的索赔资料并提交到保险人之日起,结案时效为:

常规非调查案件,5个工作日内结案;

常规调查案件,本地调查的,10个工作日内结案;异地调查的,在异地调查结果回来后的5个工作日内结案。

三、     理赔服务联系电话

各位老师可通过以下方式向保险公司报案、咨询,保险公司。

中国平安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11

 专案组组长

张宏梅

15982169893

组员

彭俊

13880920522

组员

姚瑞娜

18602848772

组员

王翻

1852884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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