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学院医疗改革的实施,职工因病住院费用由以前的单位负担变为由医保和个人承担,部分重大疾病职工及家庭承担了高额的自费医疗和自费用药费用,给病人及家庭日常生活带来很大负担。为体现学院对职工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对象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在编在岗职工及离退休人员。
二、申请原则
申请对象因重大疾病住院,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提出申请。
1、病例属社保划定的大病统筹的范围
2、住院期间自费医疗、自费用药总额超过20000(贰万)元以上,且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
三、申请金额
按自费医疗、自费用药总额的10%申请。因病多次住院的申请对象,最多可申请两次,累计申请额不超过10000(壹万)元。
四、申请程序
申请对象或家属将学院(或社保)指定医院的收费票据、购药发票(附医院处方)送学院卫生保健中心核算,再交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方可向学院提出申请。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