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签名,报学校人事处完成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审查。
3要求:
(1)组织人事处按照本校在职在岗教师申报教师资格,不受理本校以外教师(含挂靠单位的人员)的申请;
(2)组织人事处根据每年春秋两季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发文安排各高校应严格按照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应重新报名),全省统一认定工作结束后教育厅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3)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由学校人事处初审,复印件由初审人签字,人事处盖章;
(4)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校人事处盖章,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