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相关材料

作者:发布时间:2014-12-10浏览次数: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近期正面免冠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3.申请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4.学历证书复印件(非大陆高校毕业生学历认证书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可免除普通话水平要求;

6.《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7.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复印件(能力测试学科应与申请学科一致);教育类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学位证书复印件;

8.体检合格证明,有效期1年(网上申报时间为准);

9.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清单(连续6个月)、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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