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人核培发[1995]153号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有关内容,结合我校教学和科研等各方面工作情况,我校进行了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
此次年度考核全校共有在岗教职工1626人参加,另有未聘不在岗人员等45人未参加考核。经过既定的考核程序,并由学校审批,共评出优秀207人,基本合格3人,不合格1人,未确定等次59人,其余均为合格。
考核结果如下:
一、优秀人员(共计207人):
周激流、肖月强、戴丽红、朱 明、陈权亮、段黔冰、饶 华、刘立权、周 波、陈 敏(教务处)、吴四九、袁世斌、周 鑫(党政办)、丁恒康、潘光林、陈智勇、李文华、李正华、易 平、
唐婷婷、刘敦虎、汤志亚、杨 昊(人事处)、李 明(招生就业处)、徐光友、康 杰、范广洲、杨 玲、何 嘉、李 飞、叶芝祥、黄 萍、朱兴华、蒋 涛、王建波、刘盛余、徐成华、孙秀斌、杜国宏、马文英、魏 维、范乔希、杨明欣、吴 锡、唐 聃、张仕斌、李忠伟、刘绍全、董一平、王晓锋、龚晓林、王 嵩、李林襁、李 蕖、张小红、朱 毅、缪燕平、王妍霞、孙假梦、覃秋敏、喻 梅、范砚宇、陈 蓉(离退处)、何林波、邹艳玲、贾 佳、徐 峻、莫倩辉、郭英姿、李 霞、王 玲、张明琼、杨济红、李 俊、刘桂芳、程绍敏、胡雪飞、梁 念、彭 伟、冯 阳、耿金明、邹云海、陈 果、曹 彪、陈 锋(光电技术学院)、王阳培华、李 杰、黄太星、高秀英、吴文娟、蔺 冰、吴春旺、王 娟(信息安全工程学院)、韩 斌、任励耘、杨润萍、石远志、朱 烨、刘 巧、宋雪茜、唐国强、王 华、陈 静、文 革、何 源、张 玉、李伟彬、张 舒、周 杰、卢 婕、陈明远、 胡 英、张登勇、凌光艺、代 芯、石 跃、王海时、陈爱萍、薛雅娟、谭 毅、王 燕、林细俤、厉威成、彭映杰、王汇丰、张晓亮、郑小林、李璘来、蔡良华、杨 强、刘 鹏、付克昌、冯 薇、田晓旭、刘 昆、曹俊友、甄小琼、陈红艳、邓 毅、肖 艳、唐顺仙、姚振东、张福贵、李 蕊、王亚强、龚 实、李代伟、何晓曦、邓 娜、龚一光、杨迎春、王增武、卢晓宁、刘 洁(资源环境学院)、杨 利、青 音、张 勇(应用数学学院)、杨 韧、袁 勋、胡 容、李星宇、邹茂扬、李莉丽、王铁军、魏 敏、郭艳芬、伏洮先、张红坚、魏洪平、刘俊彤、肖 波、朱艳秋、赖 敏、王 璐、薛晓梅、邱甲贤、刘小艳、袁 波、周 泰、朱克云、蔡宏珂、程志刚、赵鹏国、曹 露、吴知之、胡 培、刘晓阳、张 凤、邹永红、丛日玉、岳大波、刘 强(商学院)、方 杰、钱永贵、刘名旭、许世英、马慧知、陈祖伟、滕 磊、黄 澜、郭 谊、郑丽娅、钟家全、范文伦、王 卓、胡晓飞、陈 锋(文化艺术)
二、合格人员共计1356人(名单略):
三、基本合格人员(共计3人):
曹晓阳、程邦胜、能子礼超
四、不合格人员(共计1名):
刘采彻
五、未确定等次(共计59人):
赵 薇、陈绍华、邱凡珂、陈 燕、沈艳红、郭 强、吴 波、董 琪、毛 璐、邵 丹、单钰淇、张 强、杜元花、岳旭媛、王 婷、郜东瑞、赵长名、张永清、封 凡、康 平、吴小飞、张 莹、邵 平、郑佳锋、胡春迪、杨凯晴、李明刚、杨泽粟、黄小娟、李 扬、陈 樟、郑一静、周意超、曹发明、游 娜、谢 昕、翟静波、高 玮、薛 蕾、李桂蓉、刘新开、杨 燕、郭 蕾、马 腾、潘 纯、刘昉昉、李 然、岳 亮、张惠玲、赵 淼、崔林林、吴小娟、郑 忠、林 瑜、丁 璐、江 慧(资源环境学院)、杨 帆(信息安全工程学院)、彭 静(计算机学院)、郑黄昱缨
六、未参加考核人员(共计45人)(名单略)。
2017年1月13日